2008年10月4日星期六

上海斩杀6警察,杨佳被判死刑

尽管有那么多网络暴民说什么声援杨佳、支持杨佳、给最高法院写信……杨佳在经过公开的秘密审判(或者说秘密的公开审判)后,被判了死刑。

杀人者偿命,这是法。

经过审判程序,这是民主和法制,不然当初干嘛要抓起来不是当场击毙?

说什么: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,那我宁愿犯法。任何事情,你要给我一个说法,你不给我一个说法,我就给你一个说法。

现在法律给了你一个说法,你服不服?

我看从此物探队谁还敢说:杀人之心,人皆有之!